全院师生:
根据学校下达《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》(重资环职院〔2023〕113号)文件精神,经个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、二级学院审核,在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的原则上,认定陈登艳等124名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,认定董智俐等191名为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学生,认定胡琴雯等113名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。现向全院师生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2日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在9月22日17:30前以书面、电话等方式向学院书记或辅导员反映。反映人员请用真实姓名,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,真实具体。
学院书记:赵茂森 电话:023-43793120 邮箱:496557964@qq.com
附件:6163银河.net163.am2023-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.xl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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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9月20日